代理人(下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平台注册ID:
居间人(下称“丙方”): 公司名称: 上海灵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34197097X2 住所: 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88弄新城控股B座
由于甲方对电脑操作不熟练且不能很好的掌握拍卖规则和技巧,故甲方通过丙方所运营的沪(车)牌代拍信息咨询服务平台人人代拍寻找到乙方作为其认可的代理人,代理甲方操作在未来____月内“上海市个人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甲、乙、丙三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代理拍沪(车)牌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协议编号_____),以资信守。
1.代理服务内容、期限、佣金、赔偿金、税金发票
1.1 甲方通过丙方所运营的沪(车)牌代拍信息服务平台人人代拍上选择了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为甲方操作“上海市个人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下称“额度”),甲方所提供的拍卖额度标书账号为_______________,拍卖额度标书密码为__________ 。
1.2 经甲乙双方确认,此次代理服务有效期为___个自然月,即___年___月至___年___月。因服务的具体事宜为操作每月仅一次的“上海市个人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会”,有效期内乙方若为甲方拍中额度即为服务完成,服务有效期自动终止。若乙方在___年___月的拍卖会上仍未拍中额度,本协议的代理服务亦即刻终止。
1.2.1乙方是否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为甲方拍得额度,以“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劲标网“www.alltobid.com”查询结果为准。
1.2.2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通过劲标网“www.alltobid.com”查得额度被拍中,甲方将无条件认可乙方的代理服务已完成,并按协议规定期限支付全额代拍服务费用。
1.3 乙方在约定服务期间内为甲方拍得额度,乙方的代拍服务费的结算方式如下:
1.3.1 甲方应在拍得额度3个工作日内将代拍服务费____元(大写:__________)支付至丙方服务平台。
1.3.2 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额代拍服务费后扣除居间服务佣金后于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1.4 此协议签订时乙方需向丙方平台预先支付赔偿金____元(大写:__________),用于向甲方支付未拍得额度而产生的赔付。
1.4.1 代理服务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法为甲方拍得当月的额度,甲方均无需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丙方根据甲方在平台所选的套餐情况向甲方支付赔付金。
1.4.2 甲方自主选择平台_____代拍套餐。
A 普通套餐:
如当月乙方未能拍得额度,丙方将在5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协议代理服务有效月将此笔赔偿金按比例打款至甲方赔付金账户,直至代理服务有效期截止或乙方为甲方拍得额度。
B 平台定制套餐:
如在本协议代理服务有效期内乙方未能拍得额度,丙方需在此订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此笔赔偿金一次性全部打款至甲方账户。
C 双标书套餐:
(1)双标书均未拍得额度:
如果当月乙方未能拍得额度,丙方将在5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协议代理服务有效月将此笔赔偿金按比例打款至甲方赔付金账户,直至代理服务有效期截止或乙方为甲方拍得额度。
(2)双标书其中一个订单拍得额度:
如果当月此套餐对应的两个关联订单其中一个订单拍得额度,甲方需向丙方支付此订单代拍费用,另一未拍得额度的关联订单将自动关闭,且不进行赔付。
(3)双标书同时拍得额度:
如果当月此套餐对应的两个关联订单当月全部拍得额度,甲方仅需向丙方支付其中一个订单的代拍费用,另一关联订单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1.4.3 甲乙双方约定赔偿金条例(1.4.2)执行期指合同期内未拍中额度的月份。
1.4.4 乙方在首次代理服务中为甲方拍得额度,则丙方将全额赔偿金退还乙方,若代理服务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拍得额度,则剩余赔偿金也将于当月拍卖会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回至乙方账户。
1.4.5 若当月拍牌日上午10:00-11:45该段时间内,乙方在为甲方操作当月额度拍卖服务期间,甲方的额度标书被第三方登录,乙方需及时提供包含但不限于截图、照片、视频等资料证明给丙方,图像资料必须清晰的显示包括标书号、当前时间、被第三方登录提示框等信息。乙方在提供丙方相应证明材料后可终止此次额度拍卖代理服务,不算漏拍亦无需支付甲方此次代拍的赔偿金,同时丙方有权对甲方作出相应处罚,包括取消甲方合同内的剩余代拍次数以及对甲方在平台所注册的账户进行冻结或注销。
1.5 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费金额为未含税金额。如甲方需要乙方开具发票的,应当自行承担开票服务费及税金,金额为代拍服务费用总额的8%(其中6%的税率+2%的开票服务费),甲方应于签订协议时确认是否需要交纳税金开票
1.5.1 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开票,可委托人人代拍平台代开发票,甲方支付的税金则由上海灵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取,将在拍中后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拍服务费中扣除。
1.5.2 甲方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____。
① 我不需要开票
② 我需要开票,自愿支付开票所产生的税金,合计____元(大写:__________)
1.5.3 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额税金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发票。
2.各方责任、违约处罚
2.1 甲方责任
2.1.1 甲方签订此协议后,应积极配合向丙方平台提供参加拍卖会的相应材料,并保证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不得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其他重要事实。
2.1.2 甲方应在每次拍卖会后,及时去国拍官网查询拍卖结果,得知拍中额度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代拍服务费,应自觉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将该服务费支付到丙方平台,超过协议约定最迟付款日,则属于甲方违约,额外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另自甲方应支付费用之日起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每天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1%承担滞纳金。
2.1.3 甲方签订此协议后,严禁将协议内所标注的买卖额度标书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任意第三方,在拍卖会举行的全程严禁以此标书账号登陆国拍系统从而干扰乙方代理服务的正常进行。
2.2 乙方责任
2.2.1 乙方签订此协议后,应履约代理甲方参与拍卖会并认真操作“上海市个人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严禁漏拍这类明显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漏拍一次需向甲方赔付100元罚金。(漏拍:额度拍卖全程未出价。)
2.2.2 乙方严禁将甲方所提供的买卖额度标书账号和密码泄露或转卖给任意第三方。
2.3 违约
2.3.1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如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外,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2.3.2 甲方如需取消订单,需至少在拍牌日前三天告知丙方,并在拍牌日前三天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至丙方平台,方可取消订单。如甲方未支付或未及时支付违约金视为合同正常履行。
2.3.3 如当月拍得额度,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丙方支付代拍服务费。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的,甲方在原有代拍服务费金额的基础上需额外支付逾期付款总金额5%的违约金及1%的滞纳金/天。丙方有权向乙方提供甲方在平台注册时经平台验证核实过的包含但不限于身份证、银行卡等相关信息,帮助守约方通过正规渠道追偿损失。
2.3.4 丙方平台有权对严重违约方在平台所注册的账户进行冻结和注销。
2.3.5 必要时可采取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特别约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3.免责条例
3.1 如拍牌日当天出现因国拍大改导致的不可抗力,最终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完成整个拍牌过程,则当月若出现漏拍和未拍中结果,甲方将认可乙方不支付其任何赔付和漏拍费。
4.法律适用和管辖
4.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终止、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2 各方就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本协议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其他
5.1 本协议采用电子文本形式制成,保存于丙方所运营平台人人代拍的电子档案内。
5.2 本协议自三方签订之日起即刻生效。
5.3 本协议的履行地为丙方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上海市普陀区。
5.4 其他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以下无正文,仅签章)
甲方(委托人): 乙方(代理人): 丙方:上海灵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